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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蘭州高齡環衛工被簽“生死狀”
  當地有關部門已第一時間叫停並反思
  不過環衛工人表示理解,不想放棄工作
  近日網上流傳蘭州城關區高齡環衛工人被要求簽訂“承諾書”,承諾工作期間發生人身意外,單位將不負責任。此事受到眾多網友關註和質疑。環衛部門真的撒手不管?高齡環衛工人的安全誰來負責?一時間各方說法不一。
  蘭州市城關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日前表示,環衛局未向環衛工人下發和簽訂承諾書,此舉只是個別環衛隊所為。環衛局已調查清楚此事,並咨詢了當地司法部門及相關律師,發現該承諾書的擬定和措辭上存在不妥之處,已第一時間叫停與保潔員簽訂承諾書的不當行為,並深刻反思。接下來將與環衛職工重新簽訂一份合法的用工協議,確定彼此用工關係。
  環衛局人事科科長朱家奎解釋了事情的緣由。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令(第88號)第二十二條之規定,環衛局超過50歲的女性和超過60歲的男性職工,無法辦理工傷保險手續。按照國家相關政策,這部分人員本應該勸退,但大部分環衛職工屬於低收入家庭,自身沒有其他技能,根本不願意放棄這個工作崗位。
  按照規定,超過年限的環衛職工無法辦理工傷保險,所以政府出資填補了保險上的缺口。
  據瞭解,目前蘭州市城關區清掃保潔隊一共有1600多人,其中,50—60歲的職工占大多數,是保潔隊伍的主力軍,超過工傷保險年齡範圍的人數多達600—700人,接近一半。
  蘭州市城關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嚴剛說:“如果按照規定,這些人理應全部清退,但這些超齡職工幾乎所有人都是低收入家庭,屬於弱勢群體,失去了這份工作就等於沒有了經濟來源。一面是希望繼續留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,一面則是想盡辦法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,一個是表達訴求,一個則是滿足要求,這樣充斥著人情味的事件如何會出現不和諧的一幕。”
  記者採訪幾位事件中的環衛工人,他們稱自己雖然超齡,但仍不想放棄環衛工作。
  負責蘭州市城關區甘南路西段保潔工作的趙慧清3年前曾被列入勸退名單。
  她說:“我們這些人都一樣,家裡的生活條件非常艱苦,有個工作還能勉勉強強過日子,但要是丟了這份工作,那就真的不知道這日子該怎麼過了。當初被勸退後,好多人都是哭著鬧著才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崗位上。”
  今年57歲的環衛工李源幾年後也將面臨同樣被勸退的問題。他對當地部門的這種做法表示了肯定:“如果等我60歲的時候環衛局還讓我乾,那我肯定會繼續幹下去的,理由和大家都差不多。至於承諾書嘛,我們都表示理解,也許有些人還沒有完全理解這件事的本意,所以才會出現一些不同的聲音。”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蘭州高齡環衛工被簽“生死狀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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