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檔分別為每立方米5元、7元和9元以年度為計量周期6人以上不分表家庭每加1人增30立方米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武文娟)今天上午,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,從2014年5月1日起,本市居民實施階梯水價,三檔水價分別為每立方米5元、7元和9元。居民階梯水價以日曆年(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為周期核算。
 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:此次水價改革的主要目的,就是要落實以水定城、以水定地、以水定人、以水定產的原則,逐步建立“反映市場供求、資源稀缺程度、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複效益”的定價機制,強化水資源需求管理,大力促進首都水資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,消除水龍頭上的浪費。
  最終方案鎖定“第二套”
  建立“多用水多負擔”定價機制
 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近年來,本市居民用水比例不斷增長,在城鎮供水中,居民用水占到總供水量的56%,比1999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。北京作為特大城市,居民用水規律和用水對象都較為複雜,綜合考慮聽證會參加人及社會各方面意見,本市居民水價調整政策按照本月16日舉行聽證會的方案二執行。
  5月1日起執行以年度為計量周期
 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階梯水價從2014年5月1日起執行。階梯水價以年度為計量周期。
  2014年的階梯用水量按實際8個月的用水量計算,即: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20立方米(月均15立方米×8個月),第二階梯用水量在121-176立方米之間,第三階梯用水量為176立方米(月均22立方米×8個月)以上。
  6人以上不分表家庭每加1人增30立方米
  按照國家指導意見,本市階梯水量建議值每人每月2.6立方米,本市實施方案的第一階梯的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80立方米,略高於5人標準、略低於6人標準。
  對確因家庭人口較多而導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,具備分表條件的,應給予分表;不具備分表條件且人口為6人(含)以上的家庭,每戶每增加1人,採用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分別增加30立方米(約為每人每月2.6立方米×12個月)的辦法,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委會(村委會)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,直接認定其階梯水量和水價。
  將建立節水獎勵機制
 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還表示,根據社會普遍反映的應建立節水獎勵機制,調動全社會節水積極性的建議,經過市政府會議研究決定,本次上調的水資源費全部用於建立水資源節約專項資金,用於全市水資源利用和保護、節水技術和器具的研究推廣、節水工程投入和節水項目獎勵等方面,支持和鼓勵節約型、環保型的生產、生活模式,將由市水務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具體節水獎勵辦法;同時要持續加強節水宣傳,把節水宣傳常態化。
  保障低收入人群不受價格調整的影響
  對於社會普遍關註的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問題,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:“在今年年初調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、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等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時,有關部門已考慮了物價上漲和水價調整的因素。”
  水價調整政策出台後,民政、發改委等部門將密切關註價格變動對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實際影響,採取針對性措施。
  同時,按照國家文件要求,本市正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,研究制訂本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變動應急救助預案,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價格調整的影響。
(原標題:5月1日起居民水價上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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