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高新區法院起訴的首例涉外開設“德州撲克”賭場案,5名被告人分獲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其中一名被告系加拿大籍華人。
  2012年12月,四川格陵蘭德州撲克俱樂部在成都市高新區錦城大道989號設立,吳某擔任該俱樂部總經理,負責俱樂部管理。2013年4月起,孫某、加拿大籍華人威廉先後採用租用俱樂部包間、合作分成方式,組織客人在該俱樂部包間內,利用德州撲克進行賭博。
  辦案檢察官介紹,40多歲的威廉祖籍上海,小時候跟隨父母移民加拿大,案發前曾在加拿大參與“德州撲克”賭博,之後來到中國。孫某本是該傢俱樂部的常客,因牌打得好,後來加入一起經營。
  在經營賭場過程中,吳某、威廉、孫某要求發牌員從每盤贏家處按照5%比例,至多150元的規定進行抽頭。期間,吳某、威廉、孫某共從賭局中抽頭獲利50餘萬元。
  據介紹,該案系刑事訴訟法修改後,高新區檢察院受理的首例外國人犯罪案件。受理後,該院根據檢察長和分管檢察長“帶頭辦案、帶頭出庭”制度,由副檢察長親自辦理了該案。分別判處5名被告人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  成檢宣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 (原標題:高新區首例涉外開設賭場案宣判涉案5人分別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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